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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3-015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月1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提出的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机构的书面临时提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提议于2013年1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于会前通过电话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郑涛先生书面委托副董事长杨立军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提出的《关于提请增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为:“为保障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工天成”)2012年度业绩预告按上市规则如期进行公告,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作为单独持有太工天成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太工天成的年审会计师审计机构,为太工天成提供所需审计等相关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及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太工天成董事会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约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股东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我们同意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因人员的变动以及业务量繁重无法保证本公司的审计时间安排和审计质量,经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公司不再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201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2013月1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提出的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机构的书面临时提案。根据公司章程第5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股东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新增提案外,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3年1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日街2号太工天成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其中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 (六)出席人员: 1、 截止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及其他人员; 4、 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其中董事、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1月25日下午5:00)。 (二)登记时间:2013年1月24、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日街2号 邮政编码:030006 2、电话:0351-7035787 3、传真:0351-3186299 4、联系人:钱小红 四、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式样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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