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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0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董超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衷心感谢董超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经201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王晶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晶晶女士简历: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硕士。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职务;2010年2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2010年12月份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晶晶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6,000股,持股比例为0.03%(其中,42,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王晶晶女士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楼北楼 电话:0592-5163990 传真:0592-5162166 电子邮箱:wangjingjing@kehua.com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0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房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运用以下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双方签署合同日起三年。抵押物名称及权属证书编号为:1、湖里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业楼第三层东单元,厦国土房证第00604013号;2、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20楼A、B、C、D单元,产权证号分别为厦地房证第00197062号、厦地房证第00197761号、厦地房证第00197063号、厦地房证第00197060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董超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王晶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晶晶女士简历附后)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王晶晶女士简历: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硕士。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职务;2010年2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2010年12月份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晶晶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6,000股,持股比例为0.03%(其中,42,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0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投资于短期保本型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0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现就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投资于短期保本型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0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 年1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抵押物名称及权属证书编号为:1、湖里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业楼第三层东单元,厦国土房证第00604013号;2、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20楼A、B、C、D单元,产权证号分别为厦地房证第00197062号、厦地房证第00197761号、厦地房证第00197063号、厦地房证第00197060号。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以上房产账面原值777.63万元,账面净值394.33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成辉先生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协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注册资本:223,902,000 元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含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工业专用电源及二次电源等)、蓄电池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环境监控、集中监控系统、专业恒温湿环境控制设备、精密配电系统(含配电柜等电气产品)、服务器机柜、通信机柜、EPS电源、浪涌保护器、定制电源以及新能源发电设备(包括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风光互补供电系统、风光互补照明系统及其配套产品等新能源类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等服务;网络工程服务,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售机械电子、电气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发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广业楼第三层东单元 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17,862,831.43元,负债总额 319,467,757.57元,净资产898,395,073.86元,2012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8,650,029.46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房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此前无对外担保。 本次公司新增对自身提供担保最大额度总额为50,000,000元。占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898,395,073.86元的5.57%。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 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双方签署合同日起三年。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最终实际融资及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六、备查文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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