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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四季度报告 2013-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1、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隆元”。2、本基金自2007年11月09日由封闭式基金隆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自2007年11月09日由封闭式基金隆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自2007年11月09日由封闭式基金隆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2次,是由于指数型基金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而被动调仓所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四季度,国内方面,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投资者的信心大增。市场在12月份发生戏剧性变化,在银行股的带领下快速上涨,期间几无回调。国际方面,奥巴马成功连任,美国重返亚洲的决心不变,在中国周边想形成包围之势。并且欧美主权债务危机持续,中国的国际发展形势不如前十年从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2年四季度,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3.31%。从长期来看,我们认为08年的金融危机过后,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更均衡和更可持续的发展阶段。在目前企业资金链紧张的环境下,受国家政策和项目扶持的大型央企在资金、技术、资源等各方面都更具竞争力,同时大小非的减持压力也相对较小,并且部分央企还是潜在分红能力较高的投资标的,我们将着重在这些方面努力寻找投资机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其实也为中国的崛起带来了机会,我们看到中国是在全球经济衰退中为数不多的几个依然保持经济增长的国家之一。在国内外目前的形势下,我们着重选取由国家承担投资项目的稳定大型国企,受全球货币供应增长影响的黄金和农产品公司,国家未来主要政策扶持的海洋经济板块等作为我们投资的主要方向。海洋经济在经济危机和南海局势紧张化后,随着钓鱼岛争端升温更是倍受关注,国家近期成立了三沙市、中海油开始对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有计划开发,都标志着海洋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国家未来的大政方针之一。我们将在以上这些资金有优势且具有竞争力的大盘蓝筹股中寻找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荒”,股票代码:600598)外,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给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公开谴责的决定》,北大荒自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间,累计对外拆借资金97625万元,占北大荒2010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1%,该等资金拆借事项直至2012年9月12日才予以披露。北大荒于2012年10月26日公告称,经公司核查,公司应于2012年12月31日收回的3.23亿元拆借资金中,2.35亿元的拆借资金存在还款逾期的可能。 北大荒资金拆借金额巨大,未及时进行披露,市场影响恶劣,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 、第9.2条的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 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4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1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1至33楼 7.3 查阅方式 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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