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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3 年1月2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5 号文核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公司股本总额为7,320万股。 上市后,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10股派3元现金(含税)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派1.5元现金(含税)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9,280万股。 截至2013年1月2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92,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64,350,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449,25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表: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侯毅作为公司董事长、高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侯毅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后,其所持有的用于质押的5,572万股仍继续冻结。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在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新纶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3-0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的承诺函,承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追加锁定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股东介绍 侯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800万股(注1)。 注1:侯毅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950万股,经2010年、2011 年权益分派后,变更为11,800万股。 2、 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本次承诺追加股份锁定的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均未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控股股东侯毅先生承诺将其所持有的11,800万股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14年1月22日,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2、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内,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上市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本信息披露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追加承诺的正式文件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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