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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普瑞 股票代码:002399 信息披露义务人: GS Direct Pharma Limited 法定住所:Level 3, Alexander House, 35 Cybercity, Ebene, MUS 通讯地址:Cheung Kong Center,59th Floor,2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 年1月18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其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海普瑞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在本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所述的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中国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海普瑞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普瑞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普瑞49,990,000股,占海普瑞之股份总数的6.25%。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1月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出售所持海普瑞40,010,000股,占海普瑞之股份总数的5.00%。前述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普瑞49,990,000股,占海普瑞之股份总数的6.2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2012年7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六个月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25,420,000股。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海普瑞之股份的情况如下(其中,2012年7月 和10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卖海普瑞之股份): (1)2012年8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1,215,041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区间为20.31元/股~20.71元/股。 (2)2012年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3,578,700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区间为20.30元/股~20.45元/股。 (3)2012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129,000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区间为19.04元/股~19.08元/股。 (4)2012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7,531,367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区间为17.85元/股~18.80元/股;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4,000,000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为17.70元/股。 (5)2013年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62,533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区间为18.81元/股~18.90元/股;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卖出海普瑞5,000,000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为18.57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文件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海普瑞的法定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复印件;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GS Direct Pharma Limited For and on behalf of GS Direct Pharma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York Shin Lim Voon Kee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GS Direct Pharma Limited For and on behalf of GS Direct Pharma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York Shin Lim Voon Kee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3-00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减持情况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GS Direct Pharma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0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1.25%。 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总股本由400,100,000股增至800,200,000股,GS Direct Pharma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增至90,000,000股,持股比例仍为11.25%。 201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GS Direct Pharma Limited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GS Direct Pharma Limited于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GS Direct Pharma Limited持有公司6.25%股份比例;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3年1月22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通知函》; 2、《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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