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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3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 年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18日在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咏梅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黄克孟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胥大鹏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胥大鹏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延长6个月,连同已使用期限总计不超过12个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号”《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5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89.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10.50万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64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2年8月29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2012年8月31日公告),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3年2月28日到期。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公司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逐步扩大,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延长6个月,连同已使用期限总计不超过12个月。 (二)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及延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中有关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意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6个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延期6个月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中有关内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隆基股份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两个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延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和再使用闲置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保荐机构将做好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金使用、偿还的持续督导工作。综合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隆基股份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5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 号”《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157,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89.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10.50 万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6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的募集资金拟对银川隆基增资用于建设银川隆基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 2012年5月29日,隆基股份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动的议案》(详见2012年5月30日公告),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投项目仍为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协议银行及保荐机构四方经协商,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2012年6月20日公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98,946,422.92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概述
(二)审议程序 2013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隆基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隆基股份及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的相关人员证实该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购买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保荐机构将做好上述资金使用、归还的持续督导工作。综合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隆基股份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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