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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7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8日和2013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23日下午2:00时在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帅长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53,417,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其中:出席现场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 52,991,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277.403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26,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程序,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获取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兴和商贸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3,174,26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9 %;25,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 该委托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贷款利息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江宁化工获得此次委托贷款将有助于缓解 8万吨/年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的资金短期周转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怀宇、林慧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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