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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苗卫东先生的通知,苗卫东先生于2012年11月9日、12月17日、12月27日,2013年1月23日分四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了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苗卫东先生为公司监事,2012年本次减持前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3,034,5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9,028,500股;2013年初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2,584,75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7,754,250股。 3、截止2013年1月23日下午收盘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辉煌科技股份8,439,000股,占辉煌科技总股本的4.75%,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4,75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7,754,250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同日的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24日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辉煌科技 股票代码:002296 信息披露义务人:苗卫东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俭学街5号院40号院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苗卫东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苗卫东 辉煌科技、上市公司: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苗卫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俭学街5号院40号院1号。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苗卫东除持有辉煌科技4.75%的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苗卫东先生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减持目的 苗卫东买卖辉煌科技股份,是其正常的投资交易。 二、本次股份出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本公司8,43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7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其在辉煌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监事,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持有辉煌科技股份12,138,000股,占总股本的6.83%。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辉煌科技股份变动情况 1、2012年1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辉煌科技股份700,000股,成交均价12.0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84%。; 2、2012年1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辉煌科技股份99,000股,成交均价11.3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70%。; 3、2012年12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辉煌科技股份1,000,000股,成交均价11.2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64%。; 4、2013年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辉煌科技股份1,900,000股,成交均价13.5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01%。; 5、截止2013年1月23日下午收盘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辉煌科技股份8,439,000股,占辉煌科技总股本的4.75%,其中无条件限售条件股份684,75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7,754,250股。 三、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份减持为正常的投资交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在本公司任职外,目前无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辉煌科技有限售条件股份7,754,750股,为高管股份锁定,无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辉煌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699,000股,累计减持辉煌科技股份总数的20.8119%。。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737103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苗卫东 2013年1月2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苗卫东 2013年1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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