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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3-00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0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24日,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株洲所")的通知,南车株洲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南车株洲所于2013年1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81,79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058%。 本次增持前,南车株洲所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2,785,267 股,均为直接持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9.8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823,12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962,144股;南车株洲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0,170,99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8.69%。 本次增持后,南车株洲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4,367,06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0.1758%;南车株洲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01,752,792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8.995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南车株洲所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南车株洲所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南车株洲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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