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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3-01-2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1月22-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同意6票、弃权3票、否决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事项: 同意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玖仟贰佰捌拾万元整的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2928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酒店大楼整体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鉴于公司目前在华夏银行的贷款余额为1.54亿,以所持有的酒店大楼整体提供抵押,在中国银行申请的贷款用途为归还华夏银行贷款及酒店装修,后续资金的使用将视项目具体情况报董事会进一步审议;该笔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由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郭耀名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王健涛董事、戈然董事弃权,其意见为:认为该笔贷款成本过高及公司没有具体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陈桂生董事弃权,其意见为:1、公司目前在华夏银行的贷款还没有到期;2、中国银行的利率比华夏银行的高;3、目前除了归还华夏银行的贷款余额外,其余资金没有具体项目安排。 三位独立董事意见:1、支持公司发展所采用的融资行为,同意此次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2、贷款落实后请按计划归还相关贷款,其他未明确用途的应尽快确定合理用途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谨慎使用,控制资金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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