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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5日
关于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 重要提示:注册登记机构仅在运作期到期日受理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重要提示: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示例: 例1:投资者A于2013年2月19日(周二)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12日(周二),第一个运作期共2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A于3月1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投资者A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 10000份*1+10000*5%*21天/365天=10028.77元。 例2:投资者B于2013年2月19日(周二)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12日(周二),第一个运作期共2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B未于3月1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第一期收益结转后的基金份额变为:10000份*(1+5%*21天/365天)=10028.77份。 该基金份额自3月13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期,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2013年4月2日(周二),第二个运作期共21天,第二个运作期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5%。 若投资者B于4月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投资者B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5.5%*10028.77份*21天/365天+1元*10028.77份=10060.50元。 若投资者B未于4月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自4月3日起进入第三个运作期,第三个运作期到期日为4月23日(周二),即申购申请日(2月19日)次九周的对日。投资者B可于4月23日赎回基金份额,若不赎回则于4月24日进入下一个运作期。以此类推。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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