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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临2013-0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1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1月2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意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13 年1 月18 日。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2 人,代表股份638,722,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2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5人,代表股份608,492,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4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7人,代表股份30,230,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大成律师事务所全奋、陈竞蓬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 同意630,167,68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6 %;反对4,042,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3%;弃权4,51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1%。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钢铁”)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从而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情况: 同意24,503,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78%;反对5,442,2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39%;弃权3,264,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 表决结果:通过。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 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 同意24,524,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5%;反对5,388,6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23%;弃权3,296,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 表决结果: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韶关钢铁。 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式为韶关钢铁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表决情况: 同意24,234,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2.97%;反对6,963,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0.97%;弃权2,011,7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6%。 表决结果: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12月18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95元/股。经本公司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确定发行价格为2.00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情况: 同意24,321,9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24%;反对7,453,0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44%;弃权1,434,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32%。 表决结果:通过。 5、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数量为7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0,000万元。韶关钢铁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全部股份,认购总金额为150,000万元。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 同意24,524,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5%;反对5,388,6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6.23%;弃权3,296,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 表决结果:通过。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7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 同意24,524,1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5%;反对5,388,6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6.23%;弃权3,296,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 同意24,510,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0%;反对5,418,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31%;弃权3,281,3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 %。 表决结果:通过。 8、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韶关钢铁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 同意24,510,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反对5,402,6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27%;弃权3,296,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 表决结果:通过。 9、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 24,464,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67%;反对5,388,6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23%;弃权3,356,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11%。 表决结果:通过。 1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 同意24,510,1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反对5,388,6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23%;弃权3,310,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批准公司与韶关钢铁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韶关钢铁就认购事宜达成一致,由双方签订《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条款详见同时公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4,509,3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反对3,998,9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04%;弃权4,701,3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1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1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同时公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30,041,18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4 %;反对3,098,9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9%;弃权5,582,4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7%。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编制,详见同时公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4,219,3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2.93%;反对4,925,4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83%;弃权4,064,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24%。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详见同时公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30,008,28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4%;反对3,069,4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8%;弃权5,644,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8%。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韶关钢铁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总价款为150,000万元,该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24,205,3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2.89%;反对3,356,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11%;弃权5,647,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7.01%。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韶关钢铁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韶关钢铁现持有本公司36.2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韶关钢铁将持有韶钢松山1,355,512,890股股份,占韶钢松山股份总数的56.0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韶关钢铁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韶钢松山的股票。 表决情况: 同意24,509,39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80%;反对5,195,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65%;弃权3,504,5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55%。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起始时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具体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并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股份锁定、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以及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8、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权在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情况: 同意629,732,28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59%;反对3,356,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3%;弃权5,633,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8%。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须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 同意630,022,28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4%;反对3,057,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8%;弃权5,642,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8%。 表决结果:通过。 对上述(二)、(三)、(五)、(七)、(八)项议案关联股东韶关钢铁回避了表决。 三、网络投票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全奋、陈竞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3、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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