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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03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3年1月25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月28日以现场及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6人,传真方式参与会议董事2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境内外火力、水力发电厂设计、建设、投资、运营;境外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节能工程、公用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总承包,包括设计、咨询、招标、服务、项目管理,提供材料、设备、劳务,组织安装、调试;技术咨询及服务;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岳霞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见附件二),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蔡晓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见附件二),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 岳霞女士简历: 岳霞,女,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本科,EMBA在读,高级经济师,曾任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预制工地、技术科、计划处等部门专责工程师及经营计划部、多经管理部任副主任、主任;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总经济师、总裁助理及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岳霞女士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蔡晓芳女士简历: 蔡晓芳,女,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北京中金华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战略投资总监、财务经理。蔡晓芳女士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0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1日上午9:30时开始,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不提供网络投票 (五)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十一层大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8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2月8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1月29日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 (三)特别注意事项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十一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股东参会登记表》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洪珊珊 王 娟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05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3年1月25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1月28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11层大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发出表决票3份,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月淼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监事会同意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境内外火力、水力发电厂设计、建设、投资、运营;境外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节能工程、公用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总承包,包括设计、咨询、招标、服务、项目管理,提供材料、设备、劳务,组织安装、调试;技术咨询及服务;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06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调整需要,李鄂女士提请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孙玉萍女士提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李鄂女士和孙玉萍女士卸任后,仍在公司任职,职务另行安排。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岳霞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蔡晓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感谢李鄂女士在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孙玉萍女士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岳霞女士简历: 岳霞,女,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本科,EMBA在读,高级经济师,曾任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预制工地、技术科、计划处等部门专责工程师及经营计划部、多经管理部任副主任、主任;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总经济师、总裁助理及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岳霞女士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蔡晓芳女士简历: 蔡晓芳,女,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北京中金华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战略投资总监、财务经理。蔡晓芳女士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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