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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3-004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王仁华先生、刘昕先生、唐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昕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3-005《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3-005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本公司作为中标方拟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移动”)签署《互联网基地2012年语音信箱客户端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本公司向广东移动互联网基地2012年语音信箱客户端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2、由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于2012年8月23日与本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之规定,广东移动作为中国移动的全资子公司,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公司与广东移动本次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广东移动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须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且达到披露要求。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刘昕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东移动为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594,840,700元人民币,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徐龙,公司主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国内基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AST)通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含移动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按照约定,向广东移动提供用于广东移动公司互联网基地2012年语音信箱客户端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按市场方式定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按照约定的技术规范,向广东移动提供用于广东移动公司互联网基地2012年语音信箱客户端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78.86万元整。 3、合同总价分三期支付,预付款支付合同总价的20%,初验时支付合同总价的50%,终验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本公司对于合同设备软件系统向广东移动提供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的第2天起的12个月的保修期。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双方为了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任何一方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未与中国移动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上述交易。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理由如下: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定价,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3-006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2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78,259.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50%,实现利润总额20,22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51.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86%。 本期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增长,主要系语音产业持续发展,公司不断拓展市场规模,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所致。 股本较上年期末增长50%,主要系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自2005年起一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工作尚未结束,本业绩快报中财务数据按高新技术企业的15%所得税率计算,如果公司通过上述认定,减免的所得税将对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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