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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3-00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03,63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4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2月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并于2010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700万股。 根据2010年4月12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送2股股票,完成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2,840万股。 根据2012年4月20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2,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7股的比例转增股份8,988万股,完成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1,828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科锐北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科锐北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新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科锐北方之股权。 (5)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承诺。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2月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3,63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4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北京科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科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规和股东承诺;本保荐机构同意北京科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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