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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02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月29日收到董事长赵文武递交的辞职报告。赵文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即日起赵文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赵文武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来,在公司战略规划、产业升级、管理提升以及法人治理、规范运作等各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向赵文武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03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于2013年1月29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8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8人。独立董事杜国弢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强昌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参会董事推举的董事黄琼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赵文武先生已辞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黄琼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黄琼宜先生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调整为董事长黄琼宜担任。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国风塑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 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年产1.5万吨BOPP薄膜生产线设备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201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的价值1,074.32万元挂牌低价。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资产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提高其银行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其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金融机构借款担保,担保期限两年,授权董事长、董事签署有关担保文件。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黄琼宜先生简历: 黄琼宜,1963年出生,专科学历,经济师、统计师。曾任合肥市物资局业务科科长,合肥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总经理,合肥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法人代表,合肥光大人造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琼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0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风木塑”)发展,提高其银行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我公司为国风木塑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金融机构借款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担保事项不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合肥市东流路2号(包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丰奎 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木塑新材料、新型代木代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各类工程承接及安装;兼营木塑材料、废塑料、木质纤维回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2年12月31日,国风木塑总资产10,445万元、净资产1,262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996万元(未经审计)。国风木塑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根据国风木塑金融机构借款需要,我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国风木塑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董事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34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为国风木塑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0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年产1.5万吨BOPP薄膜生产线设备(下称“该设备”)。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201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的价值1,074.32万元为挂牌低价。 本次资产转让为非关联方交易,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具有收购意向的投资者公开竞标成功后,方可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有关本次资产转让的有关挂牌及其他转让相关事宜。 二、交易方简介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在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故交易方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年产1.5万吨BOPP薄膜生产线设备为1998年引进自日本三菱重工,设备原值9,928.26万元。截止2012年11月30日,该设备账面净值454.62万元。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201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该设备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1,074.32万元挂牌低价,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 619.70 万元,增值率为136.31 %。评估结论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名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无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年产1.5万吨BOPP薄膜生产线设备1998年引进自日本三菱重工,已运行14年。在引进初期因自动化程度高、生产速度快,曾经给公司创造过可观的经济效益。但近年来,随着BOPP薄膜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类先进设备的上马,该设备的技术优势已不复存在。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该设备。 六、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资产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董事会五届九次次会议决议; 2、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2]第9025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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