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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本次募集场外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976,216,937.93元,场内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100,000.00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纯债A和纯债B分别募集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初始配比,所募集的两级基金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纯债A与纯债B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初始配比原则上为7:3。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含3年)的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将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纯债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纯债A与纯债B将分别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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