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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7版)

  作业执行风险识别与衡量的具体指标是法规限制和投资比例限制。本公司信息系统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之外,并定有灾难回复计划(Business Recovery Plan),确保公司操作系统可以在重大灾难发生后,迅速回复运作,以确保客户权益。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7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5%-30%,权证投资0%-3%。本基金自2007年6月18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7年12月17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均达到上述要求。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认购费率按照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费率表如下:

  ■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申购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

  (2)计算公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三)基金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转换费用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包括了基金转出时收取的赎回费和基金转入时收入的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计算公式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

  4、在“第六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部分,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的信息;

  5、在“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更新了“投资管理程序”涉及部门的职责的相关表述;

  6、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

  7、在“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信息;

  8、在“第二十一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2年12月18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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