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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0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公司委托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8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9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年化利率为12%。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7598号亚坤大厦101商铺、1501房产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由张求武及其配偶靳常菊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详细情况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07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委托贷款期限:9个月

  贷款利息:年化利率12%

  担保:房产抵押担保,同时由张求武及其配偶靳常菊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拟委托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亚坤集团")提供1,8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9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年化利率为12%。亚坤集团以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7598号亚坤大厦101商铺、1501房产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张求武及其配偶靳常菊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总额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北、金寨南路西

  4、法定代表人:张求武

  5、注册资本:709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凭资质证经营)。

  7、股权结构:张求武出资4570万元,持有亚坤集团64.46%股权,靳常菊出资2520万元,持有亚坤集团35.54%股权。

  8、经营情况: 2012年11月30日,亚坤集团资产总额30,562.84万元,负债总额14,884.70万元,净资产15,678.14万元,资产负债率48.70%。2012年1-11月份,亚坤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865.54万元,净利润2,171.05万元。(未经审计)截止2012年11月30日,亚坤集团对外担保余额2,000万元,占其净资产的12.76%。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9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年化利率12%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抵押资产情况

  亚坤集团以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7598号亚坤大厦1,053.09平方米的101商铺和1,210.92平方米的1501房产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房地权证号为合产字第8110047570号和合产字第8110047561号。根据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的皖中安(合)评(2013)字第3401008013号和第3401008014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该抵押房产在2013年1月24日的评估价值为合计2,228.37万元。该房产不存在第三人权利受限情况。

  五、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与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亚坤集团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与亚坤集团签订《抵押合同》,与张求武及其配偶靳常菊签订《保证合同》,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关协议签署、房产抵押等相关事项。

  六、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能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此次委托贷款存在资金不能按期收回风险。为规避风险,由亚坤集团提供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担保,经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截止 2013 年 1月 24 日,该项抵押资产评估价值为2,228.37万元,相对应公司此次委托贷款金额,其资产足值。同时由张求武及其配偶靳常菊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七、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亚坤集团有着良好的盈利能力,资信优良,且亚坤集团为此次委托贷款提供足额房产抵押,该笔委托贷款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亚坤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项委托贷款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亚坤集团提供委托贷款。

  九、备查文件

  1、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拟签订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3、董事会五届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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