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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28 证券简称: 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 2013-01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2013-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钢吉炭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告,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此次合并的形式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营业执照,且已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因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将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涉及审计机构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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