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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0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公告 2013-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2月1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武汉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洲大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730日历天。 3.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对本公司履行合同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业主名称:团风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团风县人民路1号 负责人:刘应文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合同总金额为46110.0376万元。 2.结算方式:按照中标清单单价和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3.合同签署时间:2013年2月1日。 4.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5.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61亿元,占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5.9%。项目的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2013年、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本公司拥有丰富的路桥施工经验,拥有专业施工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履约能力。 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武汉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洲大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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