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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6 股票简称:华北高速 编号:2013-01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14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精神,公司董事会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用人民币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理财期限为本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一年内有效。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证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9.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且仅限于银行发行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为本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一年内有效。 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金额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 (二)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且获得稳定的回报。公司将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在签署对外委托投资合同后持续披露交易进展情况。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且获得稳定的回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16 股票简称:华北高速 编号:2013-02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6名,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精神,在保证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该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3-03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1999]73号文核准,公司于1999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8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3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64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1999年7月9日全部到位,并已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蛇中验资报字[1999]第32号《验资报告》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招股文件,本次发行募资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一) 投资15,596.91万元用于收购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3.71%股权; (二)出资20,000万元用于偿还部分原北京市政府、天津市政府和河北省政府与交通部签订的京津塘高速公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分贷协议未还部分; (三)投资92,048.09万元建设京沈高速公路北京段。 第(一)、(二)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成,第(三)项目因非公司原因未能实施。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金额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为控制风险,投资选择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013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金额:人民币 99,000 万元 分两期购买 1、合同编号:BJJGCK1291 起止期限: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5月2日 购买金额:20,000万元 存款利率:年利率4.00%。 2、合同编号:BJJGCK1292 起止期限: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 购买金额:79,000万元 存款利率:年利率4.45%。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拟使用9.9亿元本金以及购买产品所产生的利息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证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9.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由于公司1999年公开发行上市时尚未执行保荐人辅导、监督机制,故公司未能聘请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持续督导。公司董事会认为,虽然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况较为特殊,但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性的职能不能减少,公司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安全: (一)要求公司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年度审计时,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二)要求出售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管理层每季度向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书面汇报一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时,公司将在下一报告期初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上一报告期内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16 股票简称:华北高速 编号:2013-04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BJJGCK1293),购买结构性存款8,000万元。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委托理财的议案,拟将资金额度为5亿元的人民币投向银行发行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一年内有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金额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3年2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 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起止期限:2013年2月1日至2013 年8月1日。 收益率:年利率4.45%。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购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目的是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 (二)存在的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且获得稳定的回报。公司将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保障本金及固定收益,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其他 本期产品到期后,公司仍将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购买委托理财的额度内持续购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及其它银行发行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将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品种及收益情况。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二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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