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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3-00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1日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董事7人,曹杰先生、郑艳玲女士以通讯的形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黄固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黄壮勉先生、赵自军先生、曹杰先生、张健江先生、王丽梅女士、郑海波先生、张革初先生、王国文先生、晏金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革初先生、王国文先生、晏金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德意志银行伦敦分行进行货物质押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源类供应链业务的需要,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与德意志银行伦敦分行进行货物质押融资业务,以达到短期贸易融资的效果。 根据约定,公司计划与德意志银行指定的5家仓库保管人签署协议,约定双方对货物接收、储存、管理、按照指令释放/放行等服务的责任义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源类供应链业务的需要,公司计划与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总行及任何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包括银行授信、贸易融资、理财产品、贴现、担保、贴现及衍生产品交易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投资蒙古国子公司方式的议案》 公司2010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蒙古国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见公司公告:2010-026号)。截至目前,该子公司尚未成立,资金尚未投入。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在综合考虑蒙古国的经营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为加快公司在蒙古国矿产资源供应链业务、物流园、房产建设等业务的拓展,计划变更公司对拟投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壹佰万美元,投资主体为公司本部或下属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青海投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大力拓展西部地区能源资源供应链业务,公司计划在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召开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壮勉,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业务主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部门经理,深圳市飞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2月至2010年1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黄壮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6,372,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8%,与公司董事长黄固喜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高管黄壮媚女士为兄妹关系,与公司高管黄汕敏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自军,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会计师。曾任江西地矿局物理化学探矿大队财务科长,深圳长城惠华企业集团财务经理,2006年3月起任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25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自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6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监事赵自民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杰,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系自动控制专业,学士学位,经济师。1994年7月-2001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2002年5月就职于华源集团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5月-2003年4月于香港亚太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担任首席代表;2003年4月-2007年4月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任营运总监。2007年4月起至今任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4月22日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曹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9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健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深圳市中兴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花旗银行深圳分行部门主管,深圳市华深实业总公司会计主管、部门经理,2002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深圳市飞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12月25日起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健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丽梅,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敦天礼品(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汤臣集团金属有限公司、江苏索普集团公司等,2009年2月起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丽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海波,男,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办公室、深圳市五洲经济律师事务所、广东景祥律师事务所、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2010年1月起任职本公司总裁办、内审部,2012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郑海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革初,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常德纺织机械厂三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发展研究,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企发部主管,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副院长,2009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张革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国文,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曾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华润集团香港万通公司主任,深圳帝通事业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6月起担任综合开发研究院所长。2010年6月至今任秦皇岛渤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晏金发,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教师,深圳市资信评估公司部门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部门负责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部门及支行负责人, 2007年11月起任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明市建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晏金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5,500万元人民币(包括本次担保的6,000万元,下同)。 ● 本公司累计生效的对外担保总额:25,500万元人民币 ●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 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根据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且连续十二个月内对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内,可由董事会审议表决,有效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故本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现需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牡丹路60号514-515室 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成立时间: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具体见许可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除危险品),物流服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珠宝首饰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100%的控股权。 经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5,841.63万元,净资产为10,346.55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863.69万元,净利润为3,481.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现需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其业务的经营发展。 公司为此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生效的担保数量为25,500万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54,191万元的47.0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3-00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00 起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 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案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3、审议《关于公司与德意志银行伦敦分行进行货物质押融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5、审议《关于在青海投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13年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劵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 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2013年2月19日(星期二)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健江、谢宇佳 联系电话:0755-33356399、0755-33356333-800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 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 1、上述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需注意:股东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 2、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3-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2013年2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罗照亮先生、赵自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照亮,男,1955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省地矿局901地质大队科员、科长,江西省地矿局915地质大队科长、副大队长,江西省地矿局物理化学探矿大队大队长,江西省地矿局经济发展处处长。2004年9月起至今担任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2月25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照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自民,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国际航运与物流硕士。曾在江西省902探矿工程大队等单位工作,2003年4月至2005年3月在深圳市飞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5年4月至2008年9月在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总经办主任等职,2008年9月至今任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赵自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管赵自军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划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计划在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与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青海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青海合冠”),在为园区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建立“采购、销售执行平台“,并为大型企业提供整体物流方案的设计及实施。青海合冠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青海合冠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等后续事宜,公司根据办理情况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性质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具体以工商审批为准)。 主要股东: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 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 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依据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国务院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国务院批准的《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的相关法规精神而发起设立的,目的是为促进我国低碳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是由青海省人民政府牵头发起设立的中国首只国家级的低碳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健全、完善公司现有的资源能源行业运营网络,并计划发展为地域性的运作平台中心,以提高公司业务的运营效率。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旨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实行“以三大基础产业为主体、物流金融为两翼”的计划,提高公司在业务运作中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及综合竞争能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 独立董事:郑艳玲、熊楚熊、曾国安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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