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1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月3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同意公司新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黑龙江龙煤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黑龙江龙煤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煤矿机械制造、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并签署相关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协议待签定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1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 2、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6、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出席;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三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二十七和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2月25日(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河顺镇申村; 邮政编码:456561; 传真号码:0372-6031023。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2-6024321; 联系人;崔普县。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