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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4版) 六、承诺事项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恒基达鑫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并可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相对于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经恒基达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针对其合理性、合规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已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 综上所述,国盛证券对恒基达鑫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1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投控股”)、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永盛”)及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恒基达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分别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24,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横琴新区恒投控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年7月17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镇上村106号楼202房 4、法定代表人:王青运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审批部门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经营。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3.38万元,净资产1,000.1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14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0.32%。 (二)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1月10日 2、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镇上村6号楼101房 4、法定代表人:程文浩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审批部门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未发生任何经营业务。 (三)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1月18日 2、注册资本:4,287万元美元 3、注册地址: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仪征市大连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张辛聿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仓储经营,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其中危险货物包括:汽油、柴油、燃料油、油浆(油渣)、液化气、丙烯、混合芳烃、甲醇、甲基叔丁基醚、基础油、乙醇胺、叔丁醇、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一氯甲烷、异丁烯、煤油、正丁醇、异丁醇、乙二醇、二甘醇、苯、甲苯、二甲苯、对/邻二甲苯、丙酮、丁酮)。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2,504.23万元,净资产31,175.84万元,营业收入5,060.76万元,实现净利润978.02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65%。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恒投控股、恒基永盛和扬州恒基达鑫共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分别为恒投控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恒基永盛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扬州恒基达鑫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事项如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5.6亿元,约占201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8.45%。截至目前,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约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2%。 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及发展公司主业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占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2.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1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4票通过,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公司董事张辛聿先生、公司董事朱荣基先生作为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仓储、装卸服务关联交易566,934.02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介绍: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7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珠海市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青运 经营范围:按粤珠安经(乙)字[2012]D0080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6月7日);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危险化学品按粤安经(甲)字[2012]YC001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31日);燃料油(闪点高于61℃,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经营珠海经济特区进出口业务(按珠外经字[2001]126号执行)[(进料加工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除外)(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凭许可证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实友”)持有本公司50.25%股份,因此本公司、公司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恒基达鑫”)与珠海实友之间的《仓储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用途 珠海实友持有本公司50.25%的股份,主要从事石化产品的贸易。珠海实友在华南地区、华东地区开展石化贸易业务也有一部分货物在本公司与扬州恒基达鑫进行中转。两者2013年合同总金额预计6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珠海实友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珠海实友化工提供仓储服务,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审议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情况的核查,现就公司201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结论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青运女士、张辛聿先生、朱荣基先生均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6、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恒基达鑫2013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3-01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总经理程文浩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立瑾女士、独立董事蔡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清卫先生、保荐代表人孙盛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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