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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去年纪律处分上市公司45家次坚决遏制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过度炒作行为,强化证券交易监管 2013-0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胡学文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深交所近日发布《2012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从制度建设、监管执法、日常监管等方面梳理了2012年自律监管主要工作。报告提出,深交所下阶段将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自律监管与行政、司法监管“三位一体”的协同作用。 2012年,深交所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在自律监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创新。在制度建设方面,深交所积极配合退市制度改革,全力做好三大核心业务规则的修订工作;同时,以“简化、透明化”为原则,立足市场化改革方向顺利完成第九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废止业务规则59件,进一步优化业务规则体系。在监管执法方面,继续完善“查审分离”的纪律处分机制,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和《纪律处分听证程序细则》,提高纪律处分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年共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会议11次,作出纪律处分决定50份,涉及上市公司45家次,有关责任人员200人次。在日常监管方面,全力推进发行、退市制度改革,扩大信息披露“直通车”试点范围,推出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探索分类监管新机制,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坚决遏制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过度炒作行为,强化证券交易监管;持续落实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投资者新股交易风险警示制度,提高会员风险控制能力与合规运作水平,强化会员监管。 报告指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创新走向深入,自律监管工作也面临一系列新挑战。 为此,深交所将从五个方面着手积极应对:一是建立健全简明高效的业务规则体系,进一步夯实自律监管的制度基础;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创新,通过创新思维和措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继续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市场运作透明度;四是创新自律监管执法机制,全力推进依法监管、阳光监管;五是充分发挥一线自律监管贴近投资者优势,探索提升投资者服务和保护水平。 近年来,深交所积极履行自身职能,每年定期发布《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年报实证分析报告》等系列文件,通过数据、事实客观反映市场运行实际情况,探索提高市场运行和一线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也希望市场参与各方积极支持,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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