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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0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 年2月10日,因春节休市,解禁时间为春节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2013年2月1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2010年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600万股),并于2010年2月9日起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于2007年9月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3. 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出具了《关于员工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承诺函》:如有权管理部门要求发行人补缴住房公积金和/或对发行人就住房公积金缴纳进行任何处罚,发行人股东香港汉桥、荣安科技承诺予以充分、及时地补偿,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柯良节、王荣安于2009年7月30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4号厂房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则本公司(或本人)愿意承担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02月10日,因春节休市,解禁时间为春节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2013年2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人,均为法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浩宁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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