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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本基金A类、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后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八日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18日起在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办理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690012,B类690212)的基金份额申购,在本基金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其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周的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两周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期满,本公司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已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追加申购后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含)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该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受上述单笔最低金额限制。 基金定投最低金额以及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购金额除以1.00元。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7.2 非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3年2月1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管理人将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3年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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