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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路桥 公告编号:2013-0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13-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恢复上市提示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66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2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2、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5%。 3、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公司暂停上市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和恢复上市前最近一次增发价中的较高者,即3.64元/股。 4、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证券简称变更为“*ST路桥”,证券代码“000498”不变。 二、公司最新股份结构 1、公司最新股份结构表如下:
2、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三、风险提示 1、行业风险 本次重组,山东高速集团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经济周期的变化与建筑业发展紧密相关,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尤其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城市化进程发展等因素都会直接传导至建筑业的整体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该类调整也将直接影响建筑行业,并可能造成拟购买资产主营业务波动。 同时,公司所从事的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业务主要依赖于山东省内及全国其他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固定投资规模。各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所处的时期及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等因素,都将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对公司业务的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2、上市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导致无法分红的风险 根据丹东化纤2012年半年度报告和中证天通(2012)特审字第21622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77,757,324.91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全额承继原有的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上市公司主体将由于存在上述未弥补亏损而长期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 3、大股东控制风险 山东高速集团直接持有丹东化纤60.6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山东高速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高速投资与永同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高速投资将受让永同昌所持的86,529,867股丹东化纤股票,占本次发行后丹东化纤总股本的7.72%。该部分股权过户后,山东高速集团所控制的丹东化纤股权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如果山东高速集团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和管理职能对公司的决策进行控制,不恰当地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4、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共存,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同时也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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