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3-001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5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拟同意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年报审计报酬总计为40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自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变更 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审议《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3-002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近日函告本公司,因其人力资源紧张,较难抽调审计人员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任务。鉴于该所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五年,为更加客观、公正并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度审计任务,双方经友好协商,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经过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我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提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2年年度审计服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目前中国实力较强、服务功能较齐全、品牌信誉度较高的全国性大型会计中介机构。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排第11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张慧先生、郑玉仕女士就上述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3-003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在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13年2月18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3、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办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委托办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2、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 3、邮 编:415000 4、联 系 人:杨明、童菁 5、联系电话:0736-7252796 6、传 真:0736-7266736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7日 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出席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