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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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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0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2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09: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需通过特别决议审议,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9、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3年2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2月2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伟、王虹

  联系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电子邮箱:zqb@china-kmt.cn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4003

  2、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7日

  附件: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0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本期业绩

  1、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3月为二氧化碳产品销售淡季,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在上游运行正常情况下可增加部分利润,但因上游尾气量偏小其产能释放还需要一定过程,对利润贡献有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13年一季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2013年一季报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0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2月6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81,310.3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531,912.71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653,191.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3,491,960.87元,减: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5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0.00万元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000万股。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2,970,682.31元,资本公积为401,992,624.58元。

  2012年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拟按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9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0,000,000股增加为270,000,000股。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推出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公司近年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处于稳健发展中,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为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并尽快完成公司在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布局,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发展时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13年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工商银行岳阳分行3亿元,交通银行岳阳分行2亿元,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亿元,农业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民生银行长沙分行2亿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1亿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底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后仍继续沿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续存主体,合并后事务所于2012年6月18日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范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已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02。据此,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仅为名称变更,该会计师事务所主体未发生变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12-03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要求,提请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9、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0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2月6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1)公司董事会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81,310.3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531,912.71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653,191.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3,491,960.87元,减: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5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0.00万元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000万股。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2,970,682.31元,资本公积为401,992,624.58元。

  2012年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拟按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9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0,000,000股增加为270,000,000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公司近年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处于稳健发展中,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为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并尽快完成公司在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布局,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发展时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13年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工商银行岳阳分行3亿元,交通银行岳阳分行2亿元,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亿元,农业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民生银行长沙分行2亿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1亿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底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后仍继续沿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续存主体,合并后事务所于2012年6月18日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范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已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02。据此,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仅为名称变更,该会计师事务所主体未发生变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12-03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0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2月28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2012 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 年2 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 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独立董事李一鸣先生、财务总监徐卫忠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公司保荐代表人王为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0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月21日颁发的证监许可[2011]121号文《关于核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 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币28,43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1,170,000.00 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共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个,分别为“合资组建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氩气回收项目”和“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1年9月13日、201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1年9月15日公告的编号为2011-43号《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年9月15日公告的编号为2011-45号《关于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2011年10月10日公告的编号为2011-51号《关于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9,117.00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2011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1年3月2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公司持有长岭凯美特100%的股权,长岭凯美特注册成立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延期项目的使用计划(截至2012年12月31日)

  ■

  2、项目延期原因

  ■

  3、延期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投产日期,经公司谨慎研究,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产日期如下:

  ■

  4、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尽管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氩气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对公司短期的业绩增长及研发工作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但项目具体内容不变,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予以解决,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3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公司于201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地核查、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也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凯美特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0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2月9日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摇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48元。截至2011年2月1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43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1,17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007.6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238.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2,109.3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8.7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046.61万元(包括已完工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128.6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3,054.22万元。

  (2)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本年度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1,469.33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1,496.52万元(其中包括2011年度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转出27.19万元)。

  综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4,550.7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195.0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694.8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00.1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2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2011年3月2日募集资金481,170,000.00元到位时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①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开立了1907060529020101705账户,专户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合资组建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②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了6012100072116账户,专户金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③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巴陵支行开立了18-388301040001889账户,专户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④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开立了436600743018010012883账户,专户金额为人民币291,170,000.00元。该专户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2)2011年4月20日使用超募资金291,170,000.00元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①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开设了 436600743018010013380账户,专户金额为110,000,000.00元。该专户用于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制氢尾气变压吸附分离提纯及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②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80,000,000.00元,其中金额30,000,000.00元,账号为436600743608510000495-00391220,期限3个月;金额50,000,000.00元,账号为436600743608510000495-00391221,期限6个月。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存续,存单不得质押。

  2011年7月20日、2011年10月20日到期的期限3个月、6个月定期存单已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③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德宽支行开设了348706000018010049795账户,专户金额为51,170,000.00元。该账户用于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机提纯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④转入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处置募投项目收回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即合资组建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及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金额,于2011年10月25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开设了436600743018010017373账户,专户金额为90,009,813.46元。全部用于公司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2年4月27日,公司以定期存单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为436600743608510000571-00020205,存单金额91,485,000.00元,期限6个月;存单到期后,公司又直接转为定期,存单期限:2012年10月29日至2013年4月29日。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存续,并通知保荐人。存单不得质押。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00.21万元(其中: 2012年度利息收入371.4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6万元(其中2012年度手续费0.02万元),期末,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2万吨液体氩气募投项目投入1,496.52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当前余额13,694.86万元。

  说明: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3,054.2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691.53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未使用当前余额16,700.50万元之间差额1,008.9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958.87万元,利息50.10万元),系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117.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用于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煤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5,117.00万元投资设立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而该项目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只使用募投资金4,158.13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958.87万元。

  (三)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北京燕山凯美特)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3月8日,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项目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存入该支行1907060529020101705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共同监管使用募集资金;

  2、2 万吨液体氩气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3月8日,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全部存入该分行6012100072116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共同监管使用募集资金;

  3、二氧化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3月8日,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全部存入该支行18-388301040001889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共同监管使用募集资金;

  4、炼厂制氢尾气变压吸附分离提纯及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长岭凯美特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5月5日,公司与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项目募集资金19000万元全部存入该支行436600743018010013380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专户11000万元、三个月3000万元和六个月5000万元,定期存单到期后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四方共同监管使用募集资金;

  5、超额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3月8日,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签订了《超额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超募资金29,117万元全部存入该支行436600743018010012883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共同监管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账户剩余资金5117万元系用于设立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建设煤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的专户资金;

  2012年2月27日,公司与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德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项目募集资金5117万元全部存入该支行348706000018010049795募集资金专户。

  6、收回“合资组建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11月17月,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处置该募投项目收回募集资金9000万元和利息全部存入该支行436600743018010017373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专户12,320.82元(利息)、六个月定期存单9000万元,承诺定期存单到期后转存或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共同监管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存单先后于2012年4月27日、2012年10月27日到期,并先后转存该银行继续受三方共同监管理。期末,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91,485,000.00元,存单期限:2012年10月29日至2013年4月29日。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存续,并通知保荐人。存单不得质押。

  本公司与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下发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投项目资金时,严格按照三方协议及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任何违规行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1年9月30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终止募投项目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北京燕山凯美特)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11-045《关于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将原投入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及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余额9,813.46元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开设专户,作为“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之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三方经协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5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终止收回的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北京燕山凯美特)募集资金尚未确定新的募投项目,资金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开设的436600743018010017373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93,009,462.61元,其中:专户利息3,009,462.61元;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91,485,000.00元,存单期限:2012年10月29日至2013年4月29日。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7日

  (表附后)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动 向
   第A011版:期 货
   第A012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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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