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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年第1号)

2013-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13日证监许可2011【696】号文核准募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保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12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2年第4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3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交易管理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18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还设有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3个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负责指导基金及其他投资组合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专业委员会委员、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矫正中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工交企业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吉林省长岭县副县长;吉林省财政厅文教行政财务处处长;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兼吉林省地税局局长;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副省长,兼吉林市代市长、书记。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高歌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曾任高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普天系统集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青岛市委员会副主委、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新华锦集团副董事长。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宜四先生,监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副科长;安徽省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及深圳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财务主管。

  鲁颂宾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经理;中国证监会信息监管部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俊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曾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交易部经理,上海华创创投管理事务所合伙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2008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A股基金投资总监及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研发中心部门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自2007年1月30日起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在2008年1月8日至2009年2月18日期间曾兼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8年12月3日起兼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6月28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兼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

  于海颖女士,硕士学位。曾在深圳创维集团集团人事部、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历任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债券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等职。自2007年11月6日至2010年8月31日担任光大保德信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0月29日至2010年8月31日担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自2011年6月28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8月2日起兼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9日起兼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3.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会副主席:陆文俊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金斌、郭建兴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陆文俊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

  金斌先生,硕士学位。曾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04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主管及研究部总监等职。现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12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对多专户、一对一专户、社保基金、保险资产、QFII资产、QDII资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产、年金资产、理财产品、海外人民币基金、私募基金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2011年末,中国银行各类托管资产规模突破两万亿元,居同业前列。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等164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1)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4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55)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6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6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6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7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8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9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3.网上直销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址:www.yhfund.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在确保保本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动态平衡配置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稳定增长和保本期间收益的最大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本基金投资的保本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投资的收益资产为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

  本基金在保本期内投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少于5%;投资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和基于期权的组合保险策略(OBPI,Option-Based Portfolio Insurance)。其中主要通过CPPI策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的投资比例,以确保在保本期到期时本基金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增值目的。

  1.CPPI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

  根据恒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保本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期到期时保本金额的安全,通过对收益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对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

  根据保本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为保本金额的100%)和合理的贴现率,设定当期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数量和比例,即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

  ■

  其中:Pt为当期保本资产现值,PT为保本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r为贴现率,T为到期时间,t为当前时间。

  第二步:计算投资组合的安全垫(Cushion),即投资组合净值超过安全底线的数额。

  ■

  其中:Ct为组合安全垫,Vt为当期投资组合净值。

  第三步:确定收益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根据组合安全垫和收益资产风险特性,决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风险乘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当期可持有的收益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其余资产投资于保本资产。

  ■

  其中:Et为当期持有的收益资产上限,n为放大倍数。

  其中放大倍数主要根据当期权益类市场的估值情况、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基金资产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根据安全垫水平、市场估值情况,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增值。

  2.OBPI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

  OBPI策略主要根据期权的收益特性进行构建,其主要投资思路为在投资期初同时购买风险资产(如:股票)和相应的看跌期权,当股票价格下跌时,可执行看跌期权,以规避股票价格的下跌,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则放弃使用看跌期权,以享受正股价格上行的收益。从投资效果分析,OBPI的投资目标为一方面可以享受市场上涨时的收益,另一方面又可以锁定市场下跌时的损失。从这个角度出发,OBPI策略的核心思想为构建一个投资组合,使其下行风险可控,上行可享受投资收益。

  而根据期权平价公式,OBPI策略可由股票和看跌期权的投资组合衍生出另一种投资策略,即通过买入无风险资产和看涨期权以锁定下行风险,具体的决策过程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推演得到:

  ■

  其中:Call为看涨期权,Xe-rt为无风险资产,X为期权的执行价格,S为股票,Put为看跌期权。

  从上式看出,本基金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组合配置实现两类OBPI投资策略,一是构建债券组合和看涨期权的组合,即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二是在投资看跌权证时,可在买入该权证的同时,买入权证对应的股票类资产。通过以上两种不同的资产组合来实现下行风险可控,上行可享受投资收益的投资目标。

  3.保本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保本资产的投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①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基于保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构建组合久期与基金保本期相匹配的债券组合,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有效控制债券利率风险,保证本基金的保本资产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在确定组合久期的基础上,本基金投资将根据不同期限的市场收益率变动情况,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适时采用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型策略构建投资组合,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获得较好收益。

  ②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主要决策依据包括未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研究和预测,利差变动情况、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和流动性情况等。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

  ①信用债投资策略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加强对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的投资,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密切关注两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回购操作的套利机会。

  ②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产特性即包含一个看涨期权和无风险债券资产,即OBPI策略公式中的■。在本基金购入可转换债券后,在分析的过程中可将其拆分成债券和与其相对应的看涨期权所构建的投资组合,以控制资产组合下行风险。当基础股票价格远低于转股价时,本基金可选择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到期,享受债券本息收益;当基础股票价格远高于转股价时,本基金可选择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然后卖出股票,享受股票差价收益。因此,在此策略下,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下行风险可控,上行可享受投资收益。

  基于以上的理论基础,本基金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将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③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4.收益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公司股票。

  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上涨或分红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度风险。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强调动态择时选股的主动管理策略,关注具有高成长性和估值优势的个股,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技术及相应的数量化方法进行组合管理,提高投资组合绩效。

  除此以外,本基金还将在精选个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和配售,以获得稳定的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回报。具体标的选择方面,本基金主要从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选择,并考虑二级市场合理估值和定价,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额收益。

  (2)权证投资策略

  通过分析看跌权证的特性和OBPI策略,本基金在进行看跌权证资产投资过程中,也可采用OBPI的投资策略。即在投资看跌权证时,同时买入其对应的股票资产(为前述公式中的S+Put),从而达到保本增值的目的。在股票价格上涨的过程中,本基金选择放弃执行看跌权证,从而获取股价上涨带来的价差收益,而在股价下跌的过程中,本基金选择执行权证,则可规避股价下跌风险。

  本基金将在以上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运用期权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正股价格走势,并结合本基金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看跌权证投资。

  对于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保本期起始日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保本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在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定期存款类似于保本定息产品,因此,本基金以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可以合理的衡量本基金保本的有效性,能够使投资者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3其他资产构成

  ■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章第(一)款第3 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4.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5.本基金在到期期间(除保本期到期日)和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免收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删除了代销机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对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8、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基金对账单的寄送规则。

  9、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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