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3-01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3、召开时间:2013 年2月7日(星期四)上午 9:00 4、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204号楼) 5、主持人:董事长郭信平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人,代表股份133,618,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8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孙红律师、都伟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投资建设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公共平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3,618,68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孙红律师、都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