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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01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3-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02月02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12)。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0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02月04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A、B、C、D单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永德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3843.6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9878.88万股的38.9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843.67万股同意,占出席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都远、卢北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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