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3-01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忠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695,20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出席了会议,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此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为此,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12年7月2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95,2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被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续存主体,合并后事务所已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鉴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合并已构成本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发生变更事项,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重新改聘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2月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95,2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8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