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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3-00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于2013年2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2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委托北京银行向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8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1年,贷款年利率为15%。

  表决情况: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13-00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1年

  ● 贷款利率:年利率15%

  ● 担保: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就本次委托贷款向本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2月1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鹏瑞")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8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15%。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13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北京银行向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董事会已对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0年4月20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新路09356号,注册资本:11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焕文,主营业务: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大股东为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

  2、华联鹏瑞主要从事购物中心的前期开发,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3、华联鹏瑞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

  4、华联鹏瑞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华联鹏瑞总资产114,141.81万元,净资产111,439.21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850.00万元,净利润-410.37万元(经审计)。截止2012年9月30日,华联鹏瑞母公司总资产194,897.52万元,净资产108,834.24万元。2012年1-9月实现净利润-2,936.9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方: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2年2月7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二层,注册资本:5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列,主营业务:家居装饰、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技术咨询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571.47万元,净资产83,642.76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71,677.98万元,净利润3,652.31万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总资产106,809.85万元,净资产86,871.81万元。2012年1-9月实现净利润274.80万元(未经审计)。

  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是借款方华联鹏瑞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22.32%的股份。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华联鹏瑞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委托贷款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为了控制风险,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就本次委托贷款向本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联鹏瑞的经营情况。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8000万元,无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委托贷款协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13-00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2月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鹏瑞")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8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15%。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该笔委托贷款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共计获得委托贷款利息279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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