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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3-04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投资”、“公司”或“发行人”)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160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73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1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公司总股本1,153,571,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346,071,510股。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5.35元/股,配股代码为“080598”,配股简称为“兴蓉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3年2月21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兴蓉投资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认配的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3年3月4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公告仅就兴蓉投资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3年2月19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1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的公司总股本1,153,571,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346,071,51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5.35元/股

5、募集资金数量:预计不超过185,148.25万元(含发行费用)

6、发行对象:截止2013年2月21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注: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3年2月22日(R+1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0598”,配股简称“兴蓉A1配”,配股价5.35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年版)》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东仔细查看“兴蓉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兴蓉投资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3月4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兴蓉投资股票将于2013年3月4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兴蓉投资股票于2013年3月4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3年3月4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3年3月1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3年3月1日(R+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3年3月4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兴蓉投资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法定代表人:谭建明

联系人:张颖、康荔

联系电话:028-85913967

联系传真:028-8500780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保荐代表人:徐杰、杜思成

项目协办人:王嘉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传真:010-85120211

发行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3-0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73号文批准,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投资”或“发行人”)以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1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总股本1,153,571,7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已于2013年2月19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配股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3年2月20日(R-1日,星期三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兴蓉投资、公司、发行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 R日2013年2月21日
原股东、全体股东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配股对象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3的比例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民币元

交易日日期配股安排停牌安排
R-2日2013年2月19日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摘要》、《配股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R-1日2013年2月20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R日2013年2月21日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R+1日至R+5日201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全天停牌
R+6日2013年3月1日配股款清算、验资全天停牌
R+7日2013年3月4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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