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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视讯签框架协议拟绵阳建激光产业园该项目启动还需签署正式协议,短期对经营效益难有影响 2013-0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莹莹
证券时报记者 张莹莹 迪威视讯今日发布澄清公告,对绵阳市冶金机械产业推进办网站中提及的“激光显示终端配套产业园全面建成后年产值可达75亿元”的说法予以否认,并表示该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据此前绵阳市冶金机械产业推进办公室网站的报道,迪威视讯将在绵阳选址征地120~150亩,建设“激光显示终端配套产业园”。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全面建成后年产值可达75亿元。 在澄清公告中,迪威视讯表示,公司与绵阳市政府于1月17日签订关于建设“激光显示终端配套产业园”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需正式签订《中视迪威与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关于“激光显示终端配套产业园”的合作协议》、《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中视迪威的协议》才启动该项目。迪威视讯强调,目前尚未与绵阳市政府就土地选址、土地价格、以及与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该项目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针对媒体提到的“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及“项目全面建成后产值可达75亿元”的说法,迪威视讯均予以否认。 迪威视讯表示,该项目是以控股子公司中视迪威为激光显示产业发展顾问单位,以中视迪威的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投影机终端产品的投资为主,同时配合绵阳市政府引进其他上下游配套企业的投资,并不是指公司单独投资10亿元,协议中也并未明确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具体投资金额。此外,公司与绵阳市政府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是“项目建成后年产值达10亿元”,而且这是对未来激光显示产业园所有企业的产值,包括中视迪威激光显示终端产品的产值以及配套企业的产值的预估,目前无法预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视迪威未来的产值情况。 迪威视讯同时提示,如果公司未来能够与绵阳市政府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仍需完成项目总体规划设计,且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将分阶段实施,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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