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ST吉药 公告编号:2013-006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债权债务转移公告 2013-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债务人: 2012年12月,本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并签署<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公司与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集团")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本公司拟将全部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出售给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013年2月6日,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的情况下,本公司与金泉集团确定资产交割日后,自资产交割日起,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将全部转移给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届时本公司的债务将由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清偿,各债权人请径行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索取债权 ;同时本公司的债权将由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各债务人请径行向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履行有关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亦由金泉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享有及承担,相关的资金往来不应再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发生。 本公司针对债务转移事项,特提示如下: 对于不同意本次债务转移的本公司债权人,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采取来访、邮寄、传真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声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达街9号 电 话:0432-63398722 63398756 传 真:0432-63398757 联 系 人:罗国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需中国证监会豁免金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吉林制药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1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