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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TitlePh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2月20日-2013年2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15:00至2013年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钟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3,334,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数293,089,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数245,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1%。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3,334,614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151,399股,弃权33,80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3 债券的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4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5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6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7 债券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8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2.9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89,100股,弃权96,0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149,415股,反对55,300股,弃权129,899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贞、陈长惠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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