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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9 股票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010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3、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眉玄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王占臣先生、任德民先生、张俊超先生、王宗银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王国光先生、李伯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吕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裁李艳华先生、财务总监盖洪斌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8和议案12属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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