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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3-01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受上述因素影响,PVC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确立了“保安全、重环保、强管理、降成本”的工作主线,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开车率,发挥生产装置最大效率;优化生产组织,抓好水、电、气物料的平衡工作,发挥一体化产业链的成本优势;加强生产现场的精细化管理,降低物料及能源消耗;抓好重点技改项目,提高生产装置的运行水平;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以“对标找差距、考核促管理”为手段,改善管理效果;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降低管理成本;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物资综合采购成本;优化岗位定员及生产流程,降低人工成本。 充分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套期保值收益579.48万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增加了PVC及特种树脂的产品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提高了公司产品的收益。 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70,319万元,归还了银行借款,补充了流动资金,降低了财务费用,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完成了特种树脂公司的股权收购,减少了关联交易,理顺了上下游产品关系,完善了一体化产业链,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 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争取税收减免845.38万元,收到政府补助920.7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PVC 22.11万吨,烧碱20.06万吨,P-PVC 4.03万吨,发电量20.32亿度。实现营业收入272,068.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6.56万元。 (2)收入 单位:元
业务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氯碱产品及售电,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35%,主要原因是PVC产品价格同比下降14.91%;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销售废品、废料、劳务服务等,报告期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0.04%,主要原因是销售废品、废料价格下降,数量减少。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4)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5)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拥有的300MW热电机组为电石的生产提供了电力,自产50万吨电石又为下游产品聚氯乙烯提供了生产原料,形成了以地方煤炭资源为依托、以电力生产为基础、以聚氯乙烯和烧碱生产为核心、废物综合利用为一体的产业链。 (二)技术装备优势 公司离子膜烧碱采用世界上先进的高电流密度自然循环电解槽,电解槽离子膜采用杜邦第四代全氟离子交换膜;盐水工序采用膜法除硝技术;固体烧碱采用瑞士博特公司煤熔盐降膜蒸发技术;DCS控制系统采用美国爱默生公司技术;聚合装置采用单台108m3反应釜,聚合工序采用热水入料工艺技术。上述技术和装备在降低生产成本、环境保护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三)循环经济优势 采用超滤反渗透技术,氯碱生产线的用水实现了闭路循环;利用电石渣制取固体脱硫剂,减少了废渣排放;利用了电石炉净化后的一氧化碳烧制白灰及制取蒸汽,降低了废气排放,达到了国家废气排放标准。 (六)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特种树脂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报告期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有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截至2012年12 月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慎查验,对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报告期内,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有序开展以完善内部控制为重点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合规、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 2012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方案,开展了各项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公司《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内部控制的情况。 四、关于201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在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询问了公司有关责任人、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执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存储情况合法合规,专项报告的表述是真实、客观的。 五、关于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制度和交易内容,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在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中,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六、关于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近年来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万毅 徐敬旗 李 铎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3-007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业务往来,预计2013年度交易金额为12,562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是建新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备注:公司与国电英力特集团委托贷款交易金额为4.4亿元,预计委托贷款利息为2200万元。公司与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青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向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截止2013年1月,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636.7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树臣 法定住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号办公楼 注册资本:89,137.6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向化工、煤炭、电力、冶金、建材、物流、商业贸易、证券领域的投资,房屋、设备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英力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51.25%的股权。 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江玉 法定住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注册资本:20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4日 经营范围:化工、电力、热力的投资建设,房屋设备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英力特集团持有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璐毅 法定住所:银川开发区创新园44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5日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的运输、包装、仓储、装卸搬运、配送及物流咨询服务;冶金原料的采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是国电英力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同属同一控制人。 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小明 法定住所:银川市长城东路297# 注册资本:6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以资格证为准),照相器材、农副产品(不含粮食)、金属材料、百货(不含国家专控产品)、建筑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原料销售。电力系统内货物运输及装卸,代理咨询服务,照相彩扩。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国电英力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40%的股权),与公司同属同一控制人。 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 负 责 人:毛大彬 住 所:惠农区河滨工业园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环保设施运营、销售、安装、调试、维修自行开发的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人中国国电集团控制。 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银川 法定住所:石嘴山河滨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4,343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硅铁、碳化硅、硅粉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有限公司是国电英力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55%的股权),与公司同属同一控制人。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法人代表:徐凤刚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东东流顺沙路245号(未来科技城)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应用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与公司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控制。 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纳新 法定住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注册资本:56,000万元 经营范围:多晶硅的生产及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同一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预计公司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刘万毅、徐敬旗、李铎,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2.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3-00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批免征201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2月26日,公司收到石嘴山市惠农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免征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的通知》(惠区地税函【2013】12号),同意免征本公司201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8,453,839.84元。对公司2012年度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3–00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 年3月22日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8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 年3月19日-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注意事项: 联 系 人:王有庆 甄一男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审议及表决权。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委托人如未用“√”表示,则视同未作指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3- 01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2月25日15时在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3年2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王淑萍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价,评价报告内容是真实、完整、客观、准确的。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3-0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2月25日上午9时在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0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3年2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江玉先生主持,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2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2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万毅、徐敬旗、李铎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合并净利润30,365,616.96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7,615.16元,加上201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06,162,203.74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35,210,205.54元。 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3,087,602股为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往来账务进行了清查,经核实6家客户应收款项共计651,026.07元无法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南乐县安利达化工厂 2004年-2005年期间,公司向其销售石灰氮,形成应收账款65,000元,经多次催收未果,2007年公司向法院提起起诉,此后公司和法院执行人员2次进行追讨未果,法院做出终结执行判决。 2.淄博市周村众得利化工厂 2004年-2005年期间,公司向其销售石灰氮,形成应收账款102,600.00元,经多次催收未果,2007年公司向法院提起起诉,此后公司和法院执行人员2次进行追讨未果,法院做出终结执行判决。 3.淄博市顺通化工有限公司 2004年-2005年期间,公司向其销售石灰氮,形成应收账款170,205.00元,经多次催收未果,2007年公司向法院提起起诉,此后公司和法院执行人员2次进行追讨未果,法院做出终结执行判决。 4.淄博市昌丰化工有限公司 2004年-2005年期间,公司向其销售石灰氮,形成应收账款234,150.00元,经多次催收未果,2007年公司向法院提起起诉,此后公司和法院执行人员2次进行追讨未果,法院做出终结执行判决。 5.银川新城通盛工贸有限公司 2002年公司向其销售盐酸,形成应收账款57,470.07元,经多次催收,无法联系对方单位,经核实该公司已注销营业执照。 6.磴口县正升造纸厂 2003年公司向其销售液碱,形成应收账款21,601.00元,经多次催收,无法联系对方单位,经核实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公司2012年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说明如下: 1.坏账准备的转回 公司本期末对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转回坏账准备574,924.19元,其中:应收账款转回507,088.39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67,835.8元。 截止本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11,272,168.41元,其中:应收账款坏帐准备9,118,236.5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53,931.82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公司本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因树脂、盐酸、液氯产品库存成本的降低,转回存货减值准备8,124,039.22元。 截止本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188,391.83元(存货减值准备计提表 见附件)。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本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检查、认定,参股公司宁夏昊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公司实际投资成本与归属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850,096.03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表见附件)。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0161号),具体内容刊登于2013年2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总经理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0159号),具体内容刊登于2013年2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是建新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预计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单位,建议201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的议案》;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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