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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实施非公开发行《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及《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中触摸屏用强化玻璃产品的实施主体。此项目是公司研发、生产、销售触摸屏用强化玻璃,计划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投入,一期投资3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项目拟采取外租厂房方式,具体地址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18号。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并做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6票通过本议案,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南昌成立全资子公司,即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法定代表人:李赟先生。 (1)出资方式: 1、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是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的资金由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及自筹资金,其中募集资金1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3、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先生; 注册资本:23,25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形式: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持股,设立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的具体内容:触摸屏用强化玻璃项目; 4、投资进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启动3亿投资项目资金。 5、项目产品方案及产能:4英寸标准折算正常生产年产电容式触摸屏用强化玻璃6000万片。投产年产量较低,约为正常年的60%。 6、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其余部分企业自筹。 7、项目建设工期:一期项目计划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计算约12个月建成投入使用。二期项目处于前期筹划中,待二期项目启动时再另行公告。 8、经济效益:强化玻璃是触摸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生产强化玻璃拟全部用于集团内部电容屏配套,不单独评价经济效益。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大力发展以强化玻璃为代表的光学器件、新型材料的的生产及研发,满足市场需求。 2、存在的风险: 市场风险:整个触摸屏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项目产品目前面临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尽管公司在电容式触控行业中具有相对的先发优势、客户优势,但仍不排除未来因竞争加剧导致触摸屏产品价格下降或供过于求导致产能利用不足,并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市场风险。强化玻璃作为触摸屏的上游关键原料,触摸屏的市场风险必然会影响强化玻璃的产量。 资金介入的风险:本项目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渠道拟自筹投入15000万元。借款的增加势必会引起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的增长,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的风险。 项目实施进度风险: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强化玻璃产品对集团内部供应的时间。 3、对公司的影响 强化玻璃项目属于公司战略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有助于公司垂直化产业链的整合,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3-01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实施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中前段及后段模组部分的实施主体。此项目是公司研发、生产、销售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中前段及后段模组部分。计划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投入,一期投资4.5亿元人民币,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4亿元,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暂时租用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作为项目实施地。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并做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6票通过本议案,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南昌成立全资子公司,即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法定代表人:蔡华雄先生。 (1)出资方式: 1、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及自筹资金,其中募集资金4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3、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先生; 注册资本:23,25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形式: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持股,设立南昌欧菲光显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营生产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4、投资进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启动4.5亿投资项目资金。 5、项目产品方案及产能:正常生产年产中大尺寸触摸屏300万片。投产年产量较低,约为正常年的60%。 6、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企业以募集资金投入约40000万元,自筹资金投入约5000万元。 7、项目建设工期:一期项目计划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计算约12个月建成投入使用。二期项目处于前期筹划中,待二期项目启动时再另行公告。 8、经济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76,5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1,678万元、年平均净利润8,759万元。 9、项目技术与市场前景: 公司作为精密光电薄膜行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欧菲光是国内触摸屏行业的龙头企业,通过了三星、摩托罗拉、索爱、联想、宇龙酷派、松下、金立、龙旗、小米等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终端品牌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 触控性能良好的中大尺寸触摸屏产品,受益于平板电脑井喷式成长的市场空间,项目的市场前景良好。触摸屏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机交互界面,广泛应用于各种数字信息系统,触摸屏目前正逐步成为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的主流应用。智能化作为后工业时代制造业最重要的发展趋势,其人机交互的瓶颈问题由于触摸屏技术的出现而得以解决,整个智能终端的产业结构和商业模式亦因此发生变迁,由此带动触控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快速发展。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大力发展以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为代表的光学器件、新型材料的的生产及研发,满足市场需求。 2、存在的风险: 资金介入的风险:本项目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渠道企业拟自筹投入5000万元。借款的增加势必会引起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的增长,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的风险。 项目实施进度风险: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 效益的不确定性风险:本项目是否能按预期产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四、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光电”)进行增资。南昌欧菲光电主营生产摄像头模组及ITO导电膜,此次ITO薄膜计划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1亿元,实施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中ITO导电膜产品。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1亿元增加为2亿元。 2、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并作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6票通过本议案,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双方的情况介绍 (1)、投资主体介绍 1、投资主体: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5、注册资本:23,25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2)、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3、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4、法定代表人: 赵伟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3)、增资金额 本次增资金额为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1亿元增加为2亿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增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1亿元,其余部分通过企业自筹解决。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公司依托镀膜技术、材料工艺及精密加工技术等方面的专有技术能力及研发攻关能力,掌握了电容屏及其材料的的生产技术。全自动柔性基材ITO卷绕镀膜生产线适用于大批量生产各类以柔性材料为基材的光学、光电子高性能柔性薄膜,目前的量产产品为薄膜电容屏用柔性ITO导电膜。ITO柔性卷绕镀膜线的正式量产,完善了公司产业垂直一体化布局的战略,提高了企业自身创新和抵御市场竞争风险的能力。 四、对外增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增资存在的风险 1、财务风险 资金介入的风险:本项目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渠道拟自筹投入10,000万元。借款的增加势必会引起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的增长,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的风险。 2、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实施进度风险: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影响ITO导电膜对集团内部供应的时间。 (2)对外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精密光电薄膜行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教授级高工组成的研发技术队伍,拥有8年光电薄膜产业化的经验,同时具有很强的规模量产能力。公司具有成熟的镀膜技术,此次增资是在原有镀膜技术的基础上扩产,对公司的产能扩张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光”)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计划新增投资7.32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亿元,实施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中前段及后段模组部分。 2、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并作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6票通过本议案,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双方的情况介绍 (1)、投资主体介绍 1、投资主体: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5、注册资本:23,25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2)、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3、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4、法定代表人: 胡菁华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人民币 6、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增资金额 本次增资金额为7.3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3亿元增加为6亿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增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亿元,其余部分企业自筹。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生产电容式触摸屏,新增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新增投资7.32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亿元,实施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中前段及后段模组部分。 四、对外增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增资存在的风险 1、财务风险 资金介入的风险:本项目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渠道拟自筹投入43,200万元。借款的增加势必会引起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的增长,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的风险。 2、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实施进度风险: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中小尺寸触摸屏进入市场时间。 3、市场竞争风险 尽管公司在电容式触控行业中具有相对的先发优势、客户优势,但仍不排除未来因竞争加剧导致触摸屏产品价格下降,并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市场风险。 (2)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精密光电薄膜行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教授级高工组成的研发技术队伍,拥有8年光电薄膜产业化的经验,具有很强的规模量产能力。此次对中小尺寸触摸屏增资对公司具有积极的影响。 五、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3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4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7.00元。截至2013年01月 18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4,999,4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54,980,600.00 元,已由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01月1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337010100100489755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账号为748460359840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20,54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2,760,0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02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把握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3 年1 月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3]001638号《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3,207.9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实施本次资金置换。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认为: 1、欧菲光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欧菲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4、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欧菲光使用募集资金23,207.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核查意见; 5、会计师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2月25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3-01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0号文件核准,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8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4万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00002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01月18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499,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219,94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2,760,060.00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0,276.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将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转出)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3年2月26日至2014年2月25日止,可节省财务费用约3016.97万元。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自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三、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3年2月26日至2014年2月25日止,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欧菲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欧菲光最近十二个月亦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华林证券同意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2]1730号《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欧菲光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4万股,发行价格为3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219,94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2,760,06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020号《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2013年2月2日,欧菲光及华林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计划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5,276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以下简称“中小项目”)及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以下简称“中大项目”)原计划由欧菲光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负责实施,并选址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土地使用权面积114,851平方米。 (三)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欧菲光作为国内触控行业的领先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企业中率先构建垂直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布局。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仍采用垂直一体化生产模式,生产内容涵盖强化玻璃、ITO薄膜、Touch sensor、触摸屏模组等中间和最终产品。 因产业链上下游生产组织管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为实现专业分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的强化玻璃、ITO薄膜、中大项目进行拆分实施,并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四)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1、新设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强化玻璃建设项目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南昌欧菲光学),由其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中的强化玻璃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强化玻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18号,拟采取外租厂房方式。 南昌欧菲光学实施强化玻璃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00,0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金额为3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 2、新设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实施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南昌欧菲光显),由其负责实施原中大项目中除强化玻璃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为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南昌欧菲光显将通过受让南昌欧菲位于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土地(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基建工程。为把握良好的市场机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南昌欧菲光显将暂时利用南昌欧菲现有厂房实施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待本项目基建工程完成后再搬迁至新建厂房。 南昌欧菲光显实施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00,0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金额为45,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 3、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ITO薄膜生产项目 以欧菲光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光电)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欧菲光电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ITO薄膜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ITO薄膜生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欧菲光电现有厂房(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南昌欧菲光电实施ITO薄膜生产项目的总投资额为2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 4、向南昌欧菲增资实施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以欧菲光向南昌欧菲增资的方式,由南昌欧菲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中除强化玻璃、ITO薄膜及基建工程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为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欧菲现有厂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以东、榆林路以西、龙潭水渠以北、黄家湖西路以南区域)。 南昌欧菲实施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为73,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拆分后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经济效益等情况如下:
南昌欧菲光学实施强化玻璃建设项目、南昌欧菲光电实施ITO薄膜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电容屏项目内部配套,因此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已涵盖在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及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中。本次募投项目拆分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产品、投资总额及经济效益。 (六)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并作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6票通过本议案,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宜,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经审慎核查,认为: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宜,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1、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宜是基于公司生产组织管理及未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产品及经济效益等,未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综上,华林证券对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美国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事项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欧菲光”)拟在美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不超过100万美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并作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6票通过本议案。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1、投资主体: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3、注册地点:Workshop NO.1,20/F.,EW International Tower,NO.120 Texaco Road,Tsuen Wan,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4、法定代表人: 蔡高校 5、注册资本:6.448万美元 6、主营业务:光学光电子产品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三、投资的出资方式 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美国子公司股权的100%,是美国子公司的唯一股东。本次出资将由自有资金出资。 四、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欧菲光科技(美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股东: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香港欧菲光公司拓展业务需要,特在美国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求能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市场,对香港欧菲光以及欧菲光集团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风险: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公司需投入精力确保美国子公司遵照美国的法律及商业规则开展经营活动,尽快适应美国的商业和文化环境。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母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一)香港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为满足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业务顺利开展,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行,期限为一年,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向境外中国银行海外行进行为期一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原授信额度2.3亿元人民币到期,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授信额度增加至5.6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现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授信额度增加至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额度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部份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委托债权融资不超过本金折合2亿元人民币,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三)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千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原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已到期,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授信额度增加至3.6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以上贷款额度在实际使用时如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总额度内调整具体的使用公司(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相对应的银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5、注册资本:23,25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止2012年9月30日,被担保人母公司未经合并的资产总额243,410.8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4,067.7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9,437.8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10,057.9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547.8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35,942.24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3,400.8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3、注册地点:Workshop NO.1,20/F.,EW International Tower,NO.120 Texaco Road,Tsuen Wan,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4、法定代表人: 蔡高校 5、注册资本:6.448万美元 6、主营业务:光学光电子产品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2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36,276.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59.2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8,455.43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301.4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921.74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34,317.49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3、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4、法定代表人: 胡菁华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人民币 6、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2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62,622.9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342.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23,789.2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7,979.2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795.7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99,022.0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25,258.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3、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4、法定代表人: 赵伟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三、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股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100%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股份公司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担保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累计已经董事会批准担保总额(含股份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59.06亿(截止2013年2月25日实际使用贷款余额约15.78亿元人民币),占股份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的557.70%(2012年实际使用贷款余额所占净资产比例149.01%)。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议案《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3-02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10点开始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5、出席对象: (1)于2013年3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设立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议案; 2、审议关于《设立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议案; 3、审议关于《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议案; 4、审议关于《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议案; 6、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议案; 该议案于2013年2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2月27日已经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518106)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4、联系人: 程晓黎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7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设立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设立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六、审议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香港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美国全资子公司》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九、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3-02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2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设立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议案;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设立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议案;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议案;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议案;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6、审议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7、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监事经审慎核查,认为: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宜,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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