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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0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公司面临的外部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国际经济整体复苏疲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增长呈现持续下行态势,尤其是公司所处的通信行业和电力行业,整体投资规模增长放缓,导致同行业中很多企业出现业绩下滑甚至亏损。面对外部环境的困境和内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发挥主观能动性,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一致努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再次实现快速增长,2012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9612.85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1.02%,实现净利润8564.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52%,不考虑中恒博瑞重组后并表因素,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522.16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7.98%,实现净利润5259.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3%。2012年中恒博瑞进一步完善了技术研发体系,积极参与国网公司信息化建设过程,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各项业务稳步增长,净利润较2011年增长400%以上,高于对股东的利润承诺值。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践行“专注于电力电子领域”的原则,致力于高频开关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409.14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2.93%,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08%,目前公司产品线已经能够覆盖公司产品所能涉及到的全部规格、等级,为公司今后的市场推广,提升市场占有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原有传统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提下,积极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市场。高压直流电源(HVDC)经过最近几年的市场导入期之后,凭借其稳定的质量、高效的性能,经济的成本赢得了更多客户的青睐和信任,其目标市场不断扩展,目前,通信运营商中中国电信已开始进行集中采购,随着云计算、流媒体等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推广,各类数据中心的建设对高压直流电源(HVDC)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报告期内,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公司继首次公开发行之后,再次在资本运作方面寻求突破,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博瑞100%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并顺利完成。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电力信息化和智能电网建设,在此背景下,电力领域客户对电力设备的要求也在逐渐升级,由此对电力设备供应商的软硬件综合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延伸了公司的产业链,相信随着母公司与中恒博瑞的不断整合、融合,彼此将实现客户资源和产品的共享与互补,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提升公司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以满足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需求。 随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母公司与中恒博瑞的整合逐步开展,公司针对企业多年来的发展历程,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企业文化做了新的诠释,从企业自身情况出发,进一步树立了“至诚至精,中正恒久”的核心价值观。将“致力于创新应用电力电子和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作为中恒的使命,以实现“做业内最受尊敬的科技企业。”以技术驱动,做精做强,赢得用户尊敬。关爱员工,共享成长,赢得员工尊敬。回报股东,回馈社会,赢得社会尊敬。我们相信在新的企业文化的指导下,我们将更加专注我们的优势领域,我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将更好!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 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本期公司出资设立中恒软件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27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出资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95号)核准,公司按每股16.13元的发行价格向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博软通投资管理中心、北京恒博达瑞投资管理中心、周庆捷、张永浩、杨景欣、胡淼龙、朱国锭8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23,654,595股,以购买其持有的中恒博瑞公司100%股权。 中恒博瑞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相应取得该公司控制权。由于本公司和中恒博瑞公司同受朱国锭先生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自2012年10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0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德鸿、徐泓、赵燕士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128451.09元,比上年增长11.02%;实现利润总额为100742114.83元,比上年增长46.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641475.22元,比上年增长57.52%;股东权益总额为785261405.81元,比上年增长11.07%;每股收益为0.68元,比上年增加0.24元/股;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794,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35元),计19,019,189.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26,794,59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3,589,190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加强股票流动性,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在披露该预案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赵远军、邹晓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0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年度报告》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0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7,54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74.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873.17万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76.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6.3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389.25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5.61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774.9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22.87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73.10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48.9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748.0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71.78万元。 经2010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4,000万元。 经2011年6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2年12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00万元为子公司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截至2012年12月31日,银行借款尚未归还,该款项仍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009.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钱江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由于受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的影响,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致使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下降。经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停止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划转至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第一年(2010年3月-2011年2月)和第二年(2011年3月-2012年2月)分别投资7,520万元和2,73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681.26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26.16%。另经公司2010年7月22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5,565万元实施“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原计划于2011 年12 月建成投产,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资2,877.24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51.70%。主要系因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推迟及施工许可证延期取得,投资进度延后,目前各施工方已抓紧施工,预计该厂房将于2013年12月建成竣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二)之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 (1)研发中心项目旨在解决公司现有研发、测试场地不足的现状,为公司在“十二五”及未来的前瞻性研发提供配套基础研发用房,不直接形成产品及对外销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2)研发中心项目的经济效益体现为对电源系统开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服务,以及通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的提升,扩大公司销售金额而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归属于研发中心项目所带来间接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因此研发中心项目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研发中心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财务上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及相应累计折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期,实际投入的金额尚未见效。 [注2]:因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投资进度延后,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3年12月。 [注3]: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由于受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的影响,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致使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下降。经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停止实施该项目。 [注4]: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1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3月20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时间: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10:00开始 4、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确认201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徐泓女士和赵燕士先生分别作2012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3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3)传真:0571-86699755 (4)邮编:310053 (5)联系人:陈志云 宋钰锟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1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总经理赵大春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秘书陈志云先生、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保荐代表人邹晓东先生。届时,出席说明会人员将就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与股东、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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