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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5版) 《2012年年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稳步发展,资产状况良好,资本公积金较多且公司股本规模较小,为了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活跃性,提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104,000,000股为基数,拟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8股,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母公司剩余168,971,860.2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评估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有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2.50 元,共募集资金585,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8,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路演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117,5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882,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0〕006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518,000.00元计入2010年度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0,500.00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6,077.3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5.23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951.35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2.7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6,028.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8.00万元。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9.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4月20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10年1月21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8月25日核准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整合方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除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以外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故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与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2011年5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瑞慈(马鞍山)传动机械有限公司79.34%股权的议案》,公司决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78,343,180.00 元收购瑞慈(马鞍山)传动机械有限公司79.34%的股权。2011年度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57,843,180.00 元。2012年5月,双方因管理问题引起的股权转让违约事项发生纠纷并提起诉讼,2012年9月29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调解书》(〔2012〕马民二初字第00013号),梅红和本公司达成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及《补充和解协议》,原股权转让款减少122,320.73元,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0,377,679.27元。 (2) 根据2012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50.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3月22日,将7,850.83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17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8号”文核准,于2013年1月9日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8.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16日出具的天健验(2013)5-1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84.10万元。 201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将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作为泰尔重工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泰尔重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计划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泰尔重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泰尔重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还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泰尔重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1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27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股东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0.93%,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4.80%,净利润同比下降36.36%,净利润同比下降36.36%,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12年度期间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1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681,862.07元,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36,150,360.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3,615,036.06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2,535,324.51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结余141,636,535.7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4,171,860.26元。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稳步发展,资产状况良好,资本公积金较多且公司股本规模较小,为了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活跃性,经董事长邰正彪先生提议,2012年度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104,000,000股为基数,拟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8股,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母公司剩余168,971,860.2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自查,未出现内幕信息泄密等违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为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拟201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201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以上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一年,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84.1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2月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动力传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传”)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马传正常生产运营等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马传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码:2013-19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动力传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传”)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马传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金额 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额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马传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借款利息,不另收取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财务资助对象担保情况 就本次公司向马传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马传以其所拥有的资产向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股本结构:公司持有其99.09%的股权;笃传频先生持有其0.91%的股权。笃传频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马传资产总额为13635.25万元,负债总额为6658.65万元,净资产为6976.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71%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马传正常生产运营等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马传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整体资金情况以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本次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并且公司持有其99.09%的股权,对其有绝对的控股权和控制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财务资助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借款费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马传提供财务资助。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无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20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8号”文核准,于2013年1月9日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8.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16日出具的天健验(2013)5-1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加速公司的业务发展,促进项目的启动速度,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750,91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置换工作。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2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8号”文核准,于2013年1月9日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8.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16日出具的天健验(2013)5-1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佳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于2013年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与徽商银行协议的主要条款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560601021000260066,截止2013年1月15日,专户余额为67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大尺寸等离子喷焊耐磨复合滑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唐涛、汪中毓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_3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与建设银行协议的主要条款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4001659008053008432 ,截止2013年1月15日,专户余额为969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冷轧主传动十字轴式万向联轴器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唐涛、汪中毓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3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与农业银行协议的主要条款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25201040002916,截止2013年1月 15日,专户余额为_14306.8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液压式自动精密卷筒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唐涛、汪中毓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3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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