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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3-1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2013年2月27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关于以视频直播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作出了提示性公告。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2013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下午3:00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旭亮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052,478股,占勤上光电股份总数的37.113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6人,均为2013年2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勤上光电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8,292,949股,占勤上光电股份总数的34.241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均为2013年2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勤上光电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59,529股,占勤上光电股份总数的2.8717%。 公司6名董事、6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律师、戴毅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9,043,578股同意、7,700股反对、1,2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9,043,578股同意、7,700股反对、1,2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39,044,478股同意、8,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勤上光电《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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