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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TitlePh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在市场拓展、技术创新、规范运作等一系列积极因素的影响下,公司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巩固了行业内领先的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对职工、客户、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信守对客户的承诺,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清洁生产工程,关注节能环保,重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关心员工身心健康,关注员工成长,鼓励员工发展,充分重视和切实维护员工权益;积极履行企业公民应尽的义务,以诚信感恩之心回报社会。

  2012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变化过程中,以面向市场、面向客户、面向竞争为导向,克服了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同业竞争加剧等种种困难,在市场开拓、新产品开发、降费增利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团队协作的优势,在2012年度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市场份额进一步上升,为公司长远、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365.97万元,较上年增长18.56%;营业利润6,592.18万元,较上年增长33.65%;利润总额6,846.44万元,较上年增长2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6.57万元,较上年增长25.28%。截至201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04,522.34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权益58,928.7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10.07万元,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

  (1)各期间营业收入、成本的构成

  单位:万元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中,2012年度户外型聚酯与混合型聚酯的比例为4.00:1,2011年为2.90:1;说明公司2012年产品结构中户外型聚酯的销售收入增加较多。

  (3)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万元

  ■

  公司出口业务收入约占主营业务总收入的11.50%左右,2011年度占主营收入的7.8%,上升了3.7个百分点。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做细、做强,公司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世界经济逐渐复苏的大背景下,这一数据将有望继续走高。

  聚酯树脂,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几乎全部来自于该类产品;偿债风险,本公司所属的行业是一个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

  对2013年工作思路

  1、增强市场开拓力度,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应对措施是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销售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特别是5101、5122、4401型号产品;改革销售人员奖励促销机制,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外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巩固好现有大客户保份额保增长,瞄准目标客户挖潜增量,加快培养、争夺有实力客户;拓展新兴领域,转型和创新公司发展模式,公司要着眼于不同的市场需求,寻求独具特色的差异化市场,运用技术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绕开产品同质化低价恶性竞争,创新、培育新市场,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立于行业潮头。

  2、精心维护新旧设备,实现产品的量和质的双提升。产能的发挥重点在于设备,针对旧设备的老化问题,我们将在2013年度进行重点的维护,确保新旧设备正常高效运转;其次在于加强原材料质量和采购供应管理,及时与物流沟通加快运输及装卸;最后,对各岗位的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摸底排查,并把违纪的事项、违规的操控纠正,并及时对制度和规程进行完善;同时,对历年来发生的问题进行总结,制定适宜有效的防治措施,有效地降低发生的概率甚至杜绝,进而提升产品的质量。

  3、加快产品创新研发,突出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将继续新产品研发上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加大招聘或自己培养的力度,建立更高水平的创新研发队伍,建立研发人员培养的长效机制,用研发建立起市场竞争的壁垒。公司要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技术服务创新,依托“中国驰名商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技术力量,巩固老客户,培育新客户,丰富产品结构,加快调整中实现转型。

  4、继续完善企业文化与制度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企业文化的核心是精神文化,包括企业精神、经营理念以及企业价值等。企业文化与制度建设以“志在长远,铸就长青基业”为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实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并且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实现公司上下对“提升民族粉末聚酯业的国际竞争力”的统一认识,从而为公司建立起基于国际竞争力的持续增长战略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建立起一个高效的制度化管理平台,协调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考核与激励体系,将个人目标与公司目标融为一体;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培养员工爱厂如家,立志事业意识。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6,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5%。其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14,100,000股,上市时间为2013年3月4日,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125%。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2010年1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17.00元,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10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

  2011年5月30日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60,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代购该部分股份。

  刘志坚等8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3月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6,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5%。其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14,100,000股,上市时间为2013年3月4日,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81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说明:刘志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年度可上市流通股份分别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此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保荐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1、神剑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神剑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

  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相关承诺和相关规定,神剑股份部分限售股份自2013年3月3日起具备了解禁的资格,本保荐机构同意神剑股份本次相关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2-01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3年2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土岗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365.97万元,较上年增长18.56%;营业利润6,592.18万元,较上年增长33.65%;利润总额6,846.44万元,较上年增长2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6.57万元,较上年增长25.28%。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预算2013年度实现销量增长30%,达78,500吨左右,实现营业收入107,075.76万元,公司营业利润8,262.82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7,244.40万元。

  本预算为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拟定于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有关本次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3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5日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1)截止2013年3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3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王敏雪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传真: 0553-531657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数为: 股,身份证号码为: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3-00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2月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3年2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董事王学良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王敏雪先生代为表决。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2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刘泽曦女士、杨政先生、程乃胜先生、孙益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365.97万元,较上年增长18.56%;营业利润6,592.18万元,较上年增长33.65%;利润总额6,846.44万元,较上年增长2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6.57万元,较上年增长25.28%。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预算2013年度实现销量增长30%,达78,500吨左右,实现营业收入107,075.76万元,公司营业利润8,262.82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7,244.40万元。

  本预算为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化工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3年2月28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2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6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8,000,000.00股,送红股2股(含税),合计送红股本32,00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0,00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方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3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2-01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2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3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13.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587.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0]3304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神剑股份本年度将原作为发行费用冲减资本公积的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项支出共计233.00万元调整计入管理费用,增加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233.00万元,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神剑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0年3月11日,神剑股份、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由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存放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神剑股份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24,684,430.92元(其中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349,000.40元),存放于以下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专用账户(账号为80010154500001861,以下称:神剑股份专户)余额为4,684,430.92元,仅用于神剑股份“年产5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

  (2)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747.21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4,6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893.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12.56万元;

  2011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555.87万元。

  神剑股份201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0,864,569.48元,其中:投资于“年产5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 215,934,569.48元;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46,0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28,930,000.00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形成存款利息734.90万元,未包含在上表募集资金总额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2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3:00—5: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2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china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昌国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敏雪先生、独立董事孙益民先生及保荐人陈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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