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2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主要系万家星城二、三期、绍兴金色家园、上虞金色家园、衢州春江月楼盘交付结转以及千岛湖别墅尾盘结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766.1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82.24%,营业利润较上年上涨68.95%;由于今年交付楼盘多,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应上涨61.79%。 2、财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99,145.24万元,同比上升了6.30%,主要系开发投入的增加,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加导致资产规模增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00,198.85万元,同比上升了22.19%,主要系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所致。201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23.06%,较上年上涨了6.24个百分点,主要系今年楼盘结转多,净利润上升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资金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3-005号公告《关于为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资金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70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7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40.6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累计为43.6亿元,占7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62.29%,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8.76%,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1日,注册资本5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5楼A-K座,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37,168,826.24元,净资产547,616,249.39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2,383,750.6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7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40.6亿元,占授权额度的58%,占公司2011年末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2.65%;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累计为43.6亿元,占7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62.29%,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8.76%,仍在授权担保的额度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9,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29,8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51%。 3、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相关业主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司相关房产的业主提供保证所及的借款金额为463,367.7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