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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请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案。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3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请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修订案。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3年3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拟在现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MID产品”和“平板电脑”项目,实际经营范围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修订如下:
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2013年3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拟在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新增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存放于浦发银行(截止2013年1月31日,浦发银行余额为499,490,852.31元)的259,8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存放于该新专户。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广州分行就设立该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 亿元的(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 年2 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640,748.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33,359,251.9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208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2013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1、2010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146.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于购买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C-17-4地块、用地面积128,348.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2010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工业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工业用地。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192.35万元竞拍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五块宗地,用地面积148,845.84平方米。 4、2012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40,000万元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 5、2012年9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兆驰创新产业园”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业园”的议案》。公司将全部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的五块宗地”,实施主体由“南昌兆驰”变更为本公司。超募资金及其银行存款利息全部补充投资于“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随后,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了原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46.26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 “兆驰创新产业园”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第一期土建、公用工程及其他投资支出约使用5亿至6亿,设备及技术投资将在土建完成后(2013年底和2014年初)支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在项目前期和中期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且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 (三)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 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 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 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 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三) 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 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兆驰股份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兆驰股份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兆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座32楼大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一、二、三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2013年3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议案二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3月14日和2013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3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26 传真号码:0755-33345607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漆凌燕、牟海涛 联系电话:0755-33345613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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