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监会通报田荔琴事件调查结果 2013-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反映田荔琴房产与收入严重不符问题的核查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该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证监会的核查,田荔琴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说,陈秀萍女士网上实名举报福建证监局已退休的原副局长田荔琴名下及家人房产与收入严重不符的问题后,证监会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小组,前往福州、上海等地进行核查。听取了举报人陈秀萍女士的意见;调取了田荔琴及家人房产、税务、工商登记与银行账户等资料;找田荔琴及家人等相关人员核对了情况。为慎重起见,调查结束后,又组成复核小组对田荔琴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了复核。 根据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16处房产、店面、车位中,有2套房产为同一产权房屋;有一套房产为田荔琴丈夫陈翔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时分配的公房,已经归还;有2套房产为陈翔到港资公司工作后,由所在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田荔琴及家人实际购买的房产为11套住房(含陈翔所在公司提供资金购买的2套)、1个店面和2个车位。其中在2001年及2008年后,陆续转让5套房产和1个店面。目前,田荔琴及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产和2个车位,除1套出租外,其余5套由本人及父母等亲属居住。 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包括对离退休人员的监督。 本版导读:
|
